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壁纸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保护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壁纸生产中使用的油墨、胶粘剂、表面涂布液及壁纸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提出了限量要求,同时对壁纸的燃烧性能、禁用物质、产品信息、废弃物处置等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壁纸》(HBC 23-2004)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生产壁纸所用油墨的要求;
——修改了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删除了壁纸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壁纸粘合剂的要求;
——增加了壁纸中禁用物质的要求;
——增加了生产壁纸所用胶粘剂、表面涂布液的要求;
——增加了壁纸燃烧性能的要求;
——增加了产品信息的要求;
——增加了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处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 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BC 23-2004。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壁纸》 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壁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