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文具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 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文具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材料(塑料、橡胶、涂料、纸品、木材、油墨、染料、颜料、 皮革和纺织品)提出了有毒有害物质的禁用及限制要求,对产品可触及材料中的可迁移元素、表面 涂层总铅、总镉及邻苯二甲酸酯,塑料和橡胶中多环芳烃,纺织物、皮革及经染色的纸张中可分解 致癌芳香胺偶氮染料及包装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参考了日本环境标志标准《文具/办公用品(1.7 版)》(Stationery/Office Supplies Version 1.7)、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2003)、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及欧 盟指令 2005/84/EC 等相关要求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征求意见稿下载:200911171149491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