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减少鼓粉盒在生 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促进环保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鼓粉盒中有毒有害物质及环境设计、回收与再利用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参照日本环境协会环境标志事务局“生态标志种类 NO.142”《鼓粉盒 Version1.5 2008》 标准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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