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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环境标志认证资格被撤销

http://www.jinghua.cn   2009-05-22   来源:京华时报第D02版

    近日,国家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公告显示,由于存在未送样检测,或未付环境标志年度监督审核费等原因,部分企业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使用资格暂停或者予以撤销。

    公告显示,河北蓝鸟家具有限公司因年度监督检查时所抽刨花板样品未送样检测,PU漆抽样检验不合格且未整改, 暂停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资格三个月,暂停日期至2009年5月24日。上海雅达特种涂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提出暂停使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申请, 暂停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使用资格三个月,暂停日期至2009年7月13日。

    此外,衡山县双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州巨峰木业有限公司、泉州市三立漆有限公司、乐意涂料(上海)有限公司、福州护墙宝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奥宇纳米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悉奥涂料有限公司、扬州美玲惠远漆业有限公司因未付环境标志年度监督审核费, 暂停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使用资格三个月。

    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埃尔伊建筑工程材料(北京)有限公司因未提出继续保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资格,暂停期限已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使用资格被撤销。

    点评:环保一直是消费者们关注的重点。虽然不能说没有环保标志企业的产品一定就是不环保的,但在五花八门的市场上,环保标志在增加了产品环保性能说服力的同时,也的确给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所以,主管部门在标志的颁发和管理上严格要求,老百姓是举双手支持。只是希望这种严格不只是收费时间上的严格,吊销资格和对外公布也只是一种震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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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记者点评的第2段似乎有待商榷,吊销资格和对外公布属于认证行业正常的工作程序,这份公告的作用是告知、通知而不是所谓的震慑,希望这位记者在认证知识方面补补课,以免误读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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