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s Blog

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755-82960971

导航

« 申请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认证的“快速通道”木门钢质门国家环保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质门和钢质门(HJ 459-2009) »

防水涂料国家环保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涂料(HJ 457-2009)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Waterproof coatings
( HJ 457-2009 2009-05-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防水涂料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防水涂料中乙二醇醚及其酯类、邻苯二甲酸酯、二元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烃类、酮类、卤代烃类溶剂提出了不得人为添加的要求,并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放射性、甲醛、苯、苯类溶剂、固化剂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物质提出了限值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防水涂料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双组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单组分丙烯酸酯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和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改性环氧防水涂料、聚脲防水涂料)。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涂料(HJ 457-2009)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Tags

日历

最新评论及回复

最近发表

Powered By Z-Blog 1.8 Arwen Build 90619 Using ThinkTwice Theme Designed By Sino Blog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唯一认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直属华南办|付东先生 电话:0755-82960971 手机:13631611392

十环认证,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十环认证,环保产品认证,十环标志认证。


粤ICP备09201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