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我中心审核:乐金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复合类(PVC地板),同质透芯类(PVC地板)和导静电类(PVC地板)产品关于有害物资限量含量:氯乙烯单体小于等于0.1mg/Kg,可溶性铅小于等于10mg/平方米,可溶性镉小于等于5mg/平方米,挥发物小于等于10mg/平方米。自我环境声明符合GB/T24021-2001 idt ISO14021:1999《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II型环境标志)》的要求。
II型环境标志适用于LG公司生产的所有复合类(PVC地板),同质透芯类(PVC地板)和导静电类(PVC地板)产品。有效期从2009年7月23日到2012年7月22日,有效期3年。
据了解目前LG是PVC地板行业唯一获得II型环境标志的企业,另外LG正积极参与PVC地板行业的环境认证标准的制定、起草工作。
